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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2004

2004-12-10   安监管司政法函字〔2004〕 38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申报2005年度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和国家局《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局局长第14号令),我们拟组织2005年度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原则和立项条件,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标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水平的促进作用,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等,选择提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建议。

  (二)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

  2?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3?标准的主要内容;

  4?起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

  5?完成时限;

  6?其他相关情况。

  (三)请各单位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国家局政策法规司。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燕云 沈萍

  联系电话:010-6446315  664463317

  通信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