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修改意见的函
2017-12-26
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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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修改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我司组织起草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档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于1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gl@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懿,010-64464067(带传真)
附件:《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