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6部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市自2001年12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配合,企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安全整治工作,矿山开采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显著提高,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下大力气,狠抓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整治标准,规范开采秩序,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为了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监察7个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为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落在实处,我市连续3年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性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全面部署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中密云、怀柔、房山、顺义、门头沟、昌平、平谷、延庆等区县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突出成绩。
密云县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中,为切实抓出成效,采取了有力措施。各有关部门都设立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举报的非煤矿山企业死灰复燃及非法开采问题,认真进行核查,依法严肃处理。在整治工作中,坚持“时间不缩短、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的原则,运用“矿山企业找,主管部门提,领导小组点”的办法,在第三阶段整治过程中,查出各类问题数百个,投入资金200多万元,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现有的14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估全部达到A级,矿山企业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开采。
怀柔区根据实际情况,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又增加了林业局和水利局, 从安全生产、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为使企业达到安全验收标准,特聘请非煤矿山有关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规范矿山开采方式,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区整治验收小组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动员,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开展验收工作,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对照标准进行整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房山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2个验收组,对21个乡镇的317家企业按照整治标准逐一检查验收。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深入山区、走乡下矿,总行程达3万余公里。对基础差、评估等级偏低的企业,加强指导督促,使其在规定时限内达到B级以上标准;对经过整治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到达标。此外,房山区还把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与打击偷挖盗采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巡逻、严看死守,依法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有效地维护了非煤矿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顺义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行动,整治工作不遗不漏,不走过场。对安全评估为C级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企业予以处罚或关闭,坚决将安全生产作为市场准入的第一条件。通过大力整治,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改进了生产工艺,完善了安全及环境设施,生产条件和周围环境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
门头沟区在第三阶段整治中共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购置了先进的潜孔设备,进行路面硬化、道路洒水,采取湿式或封闭作业等工艺,减少了环境污染,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同时,企业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效果。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矿山开采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规模压缩了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北京作为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无论从经济、安全、环保方面,还是从资源、生态角度,都不适宜发展非煤矿山。经过3年的专项整治,我市非煤矿山企业从1606家,减少至435家,关闭不合格矿山企业1171家,关闭比例达72.9%。全市非煤矿山小、乱、散的局面得到很大的改善,逐步向着规模化生产迈进。
(二)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所有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有的企业将制度编制成册,人手一份,便于职工学习和掌握。建立了培训记录、检查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卡、检修记录、爆破记录等各项日常管理记录,初步规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高了安全生产素质。通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都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建立了职工三级教育卡片,生产作业人员基本熟悉掌握了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增强了事故防范能力。企业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矿山抢险队或与抢险队签订了协议,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企业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五)改善了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生产条件。露天开采实行自上而下、阶梯式开采,淘汰了落后的工艺设备,增加了科技含量,机械化程度逐步提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硬化拓宽路面、采取封闭或湿式作业,更新改造电气设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六)规范了用工制度。企业与职工签定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了工伤保险,并为职工提供了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七)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对粉尘污染源进行遮挡和覆盖、安装除尘装置、采用湿式作业设备,减少了环境污染;在尾矿库护坡种植灌木类植物进行绿化;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和部分绿化,大大改善了环境状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目标
通过3年的安全整治,我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煤矿山企业地处偏远山区,经济状况较差,企业的各项基础工作薄弱,要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法制化、科学化,实现本质安全,尚需长期努力;二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低,难以适应当前安全管理的需要;三是非煤矿山大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职工流动性大,易产生安全教育的空白和漏洞,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四是非煤矿山企业分布面广,安全监督力量不足,目前各区县尚未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力量较为薄弱;五是山区经济落后,矿山开采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停止开采后,容易带来地区不稳定等负面影响。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我市要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煤矿山安全整治成果,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逐步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