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整规办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加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元旦、春节在即,各地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文件要求,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保证食品药品供应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流动宣传车、科普大集、集中宣传日、咨询服务台和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到街头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使广大消费者树立安全意识。要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明确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守信生产经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让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二、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本地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集中、难点问题、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不法分子在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要依法从快处理。
三、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监管工作
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相关管理部门要结合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及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要求,抓好本地区的落实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得推诿和拖延。
四、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组织落实,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报告的同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各相关部门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尽快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将组织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04年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全国整规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整规办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