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局:
为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省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了《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写指南》,提供给施工企业作为内部安全管理资料的范本,望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写指南》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写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本指南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第1.0.2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建筑业企业。
第1.0.3条企业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1.0.4 条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检查项目检查评分的顺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共分为以下十二项内容以及相应配合表式。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二、安全目标管理。
配合表式:《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记录表》(表<一>)。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技术交底。
配合表式:《安全技术交底》(表<二>)
五、安全检查。
配合表式:1、《安全检查记录表》(表<三>—1);
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表<三>—2);
3、《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表<三>—3)。
六、安全教育。
配合表式:1、《安全教育记录表》(表<四>—1);
2、《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表<四>—2);
3、《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表<四>—3);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培训情况登记表》(表<四>—4)。
七、班前安全活动。
配合表式:《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表<五>)。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配合表式:《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表<六>)。
九、工伤事故。
配合表式:1、《工伤事故快报表》(表<七>—1);
2、《工伤事故月报表》(表<七>—2)。
十、安全标志。
配合表式: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一览表》(表<八>)。
十一、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
配合表式:1、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设施、密目式安全网挂设、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验收表(表<九>-1至表<九>—11);
2、接地电阻、漏电保护器、绝缘电阻等测试记录表(表<十>—1至表<十>—3);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登记表》(表<十一>)。
十二、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
配合表式:《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表<十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别按上述十二项内容分类建档。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第2.1.1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主要包括以下制度:(1)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5)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6)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9)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0)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1)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1.2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要求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条理清楚、责任明确,并遵照执行。
第2.1.3条企业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材料、劳资、财务、后勤、保卫等部门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2.1.4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科(处)长、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等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1.5条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例(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内容:安全教育的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例(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
第2.1.6条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打印或印刷并装订成册,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二节 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指标)
第2.2.1条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是企业对其下属工程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明确权力义务的一种经济措施,要明确与经济挂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奖惩分明。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
第2.2.2条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必须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指标)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三章 安全管理目标
第3.0.1条企业应制定年度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目标,并将目标计划落实到施工现场,实行目标管理。
第3.0.2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本企业下达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完成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以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将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本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及所有的生产班组。
第3.0.3条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可采用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生产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状的方式,并进行定期考核,填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记录表》。安全管理目标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第一节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内容及要求
第4.1.1条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力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第4.1.2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项目,应当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1.3条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签章手续。
第4.1.4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基坑支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2.1条基坑支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施工准备工作、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支护设计,以及土方开挖和坑壁支护施工的安全措施、基坑排水措施、基坑支护监测措施等。
第4.2.2条支护设计应根据基坑深度、坑边荷载及土质情况等计算坑边荷载的安全距离、坑边与临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边坡的稳定性,确定支护方式,进行设计计算,绘制施工详图。
第三节 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3.1条脚手架搭设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架体设计计算、脚手架的搭设施工工序、方法和要求、脚手架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第4.3.2条架体设计计算包括脚手架的选择,几何尺寸的确定,地基基础做法及构造设计等。要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要求及示意图,予留通道或材料运输通道、洞口防护示意图,局部搭设示意图等。
第4.3.3条钢管脚手架架体较高时,应按规定设置防雷接地装置。
第4.3.4条脚手架拆除时,要有拆除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作业条件、拆除的方法步骤顺序及安全措施等。
第四节 模板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4.1条模板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模板支撑系统设计、施工程序、模板的制作、安装和拆除的工作方法和要求、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安全措施等。
第4.4.2条模板安装完毕检查验收后,方可浇筑施工。支撑系统的拆除,须在确认砼强度达到要求后进行。
第五节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4.5.1条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4.5.2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4.5.3条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中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
第4.5.4条施工现场用电设计必须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
第4.5.5条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上级审批后实施。
第4.5.6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1)现场勘探包括总电源与施工现场的位置与距离,工程主体位置与施工现场和临建、料场、各用电加工区、大中型机械位置、外电线路等;(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和线路走向;(3)用电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图面、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4.5.7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若有变更情况必须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实施。
第4.5.8条临时用电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4.5.9条对临时用电的定期检查或测试要求应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具体明确规定。
第4.5.10条对于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防护措施应有具体方案和必要的计算说明。
第六节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6.1条物料提升机安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现场作业条件、安装搭设人员组成、安装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4.6.2条物料提升机安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临时缆风绳的使用与拆除要求,地锚的埋设要求,架体垂直、基础平整度的校正方法与要求以及缆风绳架设方法、超高限位装置的要求、进出料口、卸料平台的防护要求,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方法与要求应有明确规定。
第4.6.3条物料提升机拆除时须单独编制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作业条件、拆除人员组成、拆除方法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七节 外用电梯安装、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7.1条外用电梯安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现场作业条件、安装人员组成与职责、安装机具选择、安装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4.7.2条外用电梯安装拆除队伍必须具有相应拆装施工资质。外用电梯各种技术资料应齐全。
第4.7.3条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探,查看安装位置、环境道路,与架空线路距离,临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网等情况。
第4.7.4条电梯的安全限位装置、保险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完毕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4.7.5条外用电梯拆除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单独的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现场作业条件、人员组成与职责、拆卸工具、拆卸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八节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8.1条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现场作业条件、安装作业人员组成与职责、机具准备、安装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4.8.2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拆装施工资质。塔式起重机各种技术资料应齐全。
第4.8.3 条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探,查看安装位置、行走路线,按照地质勘察报告与塔机基础要求,进行基础施工,基础完工后要按规定进行基础验收。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4.8.4条塔机拆除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现场作业条件,人员的组成及职责、拆卸工具、拆除方法、程序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九节 起重吊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4.9.1条起重吊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现场情况及吊装物体说明、起重机械的选用、吊装方法、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4.9.2条吊装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及作业平台的临边防护。
第4.9.3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作业时要有安全员现场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
第5.0.1条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第5.0.2条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被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各持一份。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也应在文字交底上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工地安全员应负责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情况的综合评语填入“执行情况”栏内。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一节 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6.1.1条企业、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第6.1.2条各级各部门及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情况均应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要求。
第6.1.3条对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评分评价。
第二节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6.2.1条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原则进行整改。
第6.2.2条对上级部门签发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
第6.2.3条通知书中有关人员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第三节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
第6.3.1条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将整改情况向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报告,请求复查销案。
第6.3.2条检查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查整改通知书》所列的整改事项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第七章 安全教育
第一节 安全教育记录表
第7.1.1条《安全教育记录表》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教育的记录,表中“教育类别”填写本次安全教育的种类。
第7.1.2条“主讲部门”应填写具体明确。
第7.1.3条“受教育部门”填写被教育团体或个人。
第7.1.4条“教育内容”填写符合“教育类别”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资料应附在每次教育记录的后面。
第二节 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第7.2.1条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新工人”包括新进厂的合同工、临时工、学习和代培人员,脱岗六个月又重新上岗的职工。
第7.2.2条《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是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的主要原始记录和凭证,是在发生伤亡事故后分析事故责任的重要资料之一,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安全教育资料、考试试卷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7.2.3条本卡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第三节 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
第7.3.1条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或调换工作岗位的时候,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填写《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第7.3.2条“受教育者”签字,应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第八章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第8.0.1条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安全活动,每日召开班前安全会,按照《班组班前活动记录表》要求,做好活动记录。
第8.0.2条班组安全活动要力求精练,主题明确,内容针对。
第九章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第9.0.1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焊接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登高架设人员等。
第9.0.2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要随身携带,并复印一张上岗证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中存档。该证到期没有验审视同无证。
第9.0.3 条施工现场应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花名册》的要求分工种登记造册。
第9.0.4条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特种作业人员调入或调出的,应在“进退场日期”栏内记录调动的日期,不得在表上涂改。
第十章 工伤事故
第一节 工伤事故快报表
第10.1.1条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应填写《工伤事故快报表》并上报。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10.1.2条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和报告单位应当写全称,不得写简称,报告单位应加盖公章。
第二节 工伤事故月报表
第10.2.1条施工现场每月都要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并按规定上报。
第10.2.2条施工现场当月有事故,应填明事故情况,即:本月伤亡事故简要情况、伤亡人员、事故类别、负伤人员全月歇工日、经济损失以及企业以外人员伤亡情况等。当月无事故,也应填报月报表。
第十一章 安全标志
第一节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11.1.1条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标牌,目的是为了引起施工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安全事故,为使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标牌能得到有效管理,施工现场应绘制施工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11.1.2条《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大致可按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施工等三个阶段进行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第11.1.3条在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时,安全标志的类别(可自定用某种符号代表,如用△符号表示警告性标志等)和编号以及设置的位置应在平面图上准确标注。
第二节 安全标志牌一览表
第11.2.1条施工现场应按现场实际挂设的安全标志牌的数量、规格及挂设位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一览表》,并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一览表记录的数字与挂设位置应与现场所挂的数量位置一致。
第11.2.1条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设在醒目、与其所表示的内容有关的地方,并使施工人员在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第十二章 验收与检测
第12.0.1条各类设备、设施验收表主要有: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模板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设施、密目式安全网挂设、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打桩机械、文明施工等验收表。
各类设备、设施检测记录表主要有:接地电阻、漏电保护器、绝缘电阻等测试记录表。
第12.0.2条验收、检测表应附有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电气产品的合格证等有关证件。
第12.0.3条验收、检测表应填写全面,不得漏项。“验收结果”一栏根据验收内容要求量化填写。“验收意见”填写综合评定意见并应写明是否可以使用。
第12.0.4条验收、检测表有关人员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第12.0.5条分层搭设的脚手架以及密目式安全网应分层验收。
第12.0.6条有混凝土强度验收的,如塔吊基础等,应有材料和强度试验报告,并附在验收表后。
第十三章 动火审批
第13.0.1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和动火监护制度,并严格遵守。
第13.0.2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履行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填写《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13.0.3条按《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的要求认真填写,明确动火等级、部位位置、时间、防火措施、审批意见等内容。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14.0.1条本指南与上级有关规定发生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14.0.2条本指南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