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示例)参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修订版)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四次修订)编写;
2.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示例)不是最终的文本,作为提示和供选择的内容均用楷体字标出,因此,各项目部在编写计划时不可脱离实际抄录示例的内容;
3.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应从突出本工程的特点;建立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安全职责齐全、分配到位;准确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源并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本项目部自我改进的机制等方面为重点描述安全策划的结果,并在工程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改。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示 例)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一、工程概况(用文字介绍):
1.工程地理位置
2.施工内容与性质,工程基本结构状况:(在以下内容中选项)
A.民用项目:建筑面积、楼层高度、结构形式,包括安装工程中水、电、风状况。
B.工业项目:反映项目的基本内容,如指明属化工、冶金等工业安装项目。
C.工业大中修、抢修项目,突出主要状况、危险程度等。
3.工程项目周期。
1.1 工程概况
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工地安全管理台帐)中安1—1表格,并填写。
1.2 工程难点分析(按项目实际情况分析工程难点,如以下内容)
1.2.1 安装工程性质和重要性。
1.2.2 施工中存在环境危险程度(工业大中修、抢修项目必须详细写防火、防爆、防毒、防窒息状况)。
1.2.3 施工难度。
着重分析客观的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带来的难度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种标准的困难。
1.2.3.1 工程在立体多层作业时的安全防护、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的分析和采取手段,特别是工业大中修项目、抢修项目。
1.2.3.2 工业防火、防爆、防毒工程,特别是边生产边施工维修改造项目,包括扩建的施工环境,新、旧设备的连接,旧设备维修的危险性。
1.2.3.3 民用高层建筑、智能大楼、高级宾馆中通风管笼、主管笼围护防范,工程抢节点时的各种洞、孔、临边防护和照明,各种登高设施,特别是人字梯、脚手架的管理。
1.2.3.4 项目仓库设置的防火管理,易燃物品的堆放,现场加工件、临时设置的相关易燃物品的管理,生产生活用电的管理。
1.3 工程重点部位(按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与后面实施要点相对应)
1.3.1 工业大中修项目:易燃易爆管道,有毒有害塔罐槽,新老罐、塔、槽接通部位,污水处理改造的维修部分。
1.3.2 变电所受电、试机阶段用电中心控制室、各种带电维修部位。
1.3.3 各种管、笼、洞、孔、吊装口防护和照明。
1.3.4 各种非标脚手、移动平台。
1.3.5 各种施工用起吊设备。
1.3.6 各种悬空安装作业。
1.3.7 各种隐蔽作业。
1.3.8 各种管、孔、笼、洞、地下室、机房、变电所、外墙面动火。
1.3.9 电梯井道作业。
1.3.10 生产生活用电、用火安全。
1.3.11 危险品区域。
二、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技术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2.1 引用标准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1.3 《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
2.1.4 上海市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2.1.5 《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2.1.6 《上海市消防管理条例》
2.1.7 《上海市建筑管理条例》
2.1.8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四次修订)
2.1.9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2.1.10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体系文件SA/ZL-01《质量手册》(C0版)及程序文件
2.2 管理资料标准文件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项目部应在管理资料标准文件本和下附记录中选用本项目应使用的记录表式,列出记录清单)
2.2.1 设备(管理)01《工程项目机具使用计划表》
2.2.2 设备(管理)02《现场施工机具管理协议书》
2.2.3 设备(管理)03《项目部施工机具验收单》
2.2.4 设备(管理)04《单位工程机械(工具)使用台帐》
2.2.5 设备(管理)05《生产机械定人定机登记表》
2.2.6 设备(管理)06《项目部机具月度检查表》
2.2.7 设备(管理)07《现场设备检查记录表》
2.2.8 设备(管理)08《现场设备检查整改通知单》
2.2.9 SA/CX-11-ZJ04《合格分包方评定记录表》
2.2.10 SA/CX-12-ZJ04《施工作业环境检查整改记录表》
2.2.11 SJ1006《施工交底记录表》
2.3 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
2.3.1 本计划只适用于本项目现场安装施工、安装分包、安装直接费承包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文明工地的建设。
2.3.2 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2.3.3 对突发事件预案的准备。
2.4 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2.4.1 本计划的有效期从本计划批准实施之日起到工程竣工、业主要求保镖结束之日止。
2.4.2 安全保证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做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有关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2.4.3 安全保证计划由项目部负责拟定后,需报上级有关机构批准下发后方为有效,项目部按下发文件组织实施并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复印及分发。
三、安全保证体系要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建筑企业项目施工中内部各自不同的特点,并由项目为主根据本项目安全施工特点负责制订和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施工现场布局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工业大中修、抢修、保标项目除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专业安全管理规定外,还须严格遵守业主的各项防火特殊要求规定。项目部在常规拟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外,必须专项负责拟定结合防火、防毒、防爆等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列入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重要部分范畴,加以重点控制。
3.1 管理职责:
3.1.1 安全管理目标:(应按项目部实际情况确定目标)
⑴ 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⑵ 无火灾、爆炸事故。
⑶ 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或轻伤事故不超过二起)。
⑷ 无设备等重大事故。
⑸ 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一) 创公司级文明工地。
二) 创集团级文明工地。
三) 创市、区(县)施工现场标化管理达标工地。
四) 创市级文明工地和创区级文明工地。
3.1.2 安全管理组织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机构。
3.1.2.1 具体组织如下: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⑴ 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拟定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要求,由项目经理为主,负责落实资源的配备,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要求,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 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经理为主,对安全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⑶ 对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而存在的隐患,按安全网络分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指令相关人员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由项目经理对上述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1.2.2 工程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要素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 项目经理 ︵项 常目 务副 副经 经理 理︶ 项目工程师 职能部门(人员)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机具员 事务员
3.1 管理职责 ☆ ● ● △ △ △ △ △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 ● △ △ △ △ △
3.3 采购 ● ☆ ● △ ● △ △
3.4 分包方控制 ● ☆ ● ● △ △ △ △
3.5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 ● ● ● △ △ △ △
3.6 检查、检验 ● ☆ ● △ ● △ ● △
3.7 事故隐患控制 ● ● ☆ △ ● △ △ △
3.8 纠正与预防措施 ● ● ☆ △ ● △ △ △
3.9 教育与培训 ● ● ☆ △ ● △ △ ●
3.10 安全记录 ● ● ☆ △ ● △ △ △
3.11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 ☆ ● ● △ ● △ △ △
注:☆—主管领导 ●—主管部门(个人) △—相关部门(个人)
1.本安全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仅供参考,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现场实际管理状况,将安全体系要素进行分配,落实到部门到个人。
2.十一个安全要素一定要全部落实到部门或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保证要素得到控制,并在职责与权限中加以描述。
3.1.2.3 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
3.1.2.4 职责与权限(按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参照下列资料编写)
A.项目经理
可参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以下简称《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2 3.17条3.17.1~3.17.8内容编写。
B.项目副经理(常务副经理)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0 3.15条3.15.1~3.15.8内容编写。
C.项目工程师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1 3.16条3.16.1~3.16.5内容编写。
D.项目安全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项目安全科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4 3.18条
3.18.1~3.18.9内容编写。
E.项目施工员
可参照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6 3.19条 3.19.1~3.19.8内容编写。
F.项目材料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P120 H项目材设科相关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7 3.20条 3.20.1~3.20.7内容编写。
G.项目机具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项目材设科相关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8 3.21条 3.21.1~3.21.7内容编写。
H.项目事务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项目劳资科、项目综合办相关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16 3.11条 3.11.1~3.11.8内容编写。
3.1.3 资源
⑴ 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监督检查人员。
⑵ 制定施工安全技术并设置相应的防护、防火设施,根据安装工程的特点,作好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各种资源准备。
⑶ 配置用电和消防设施。
⑷ 配备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和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⑸ 工业大中修项目、抢修项目必须配备各种防爆、防毒的测定器具、必须的设备设施、封闭式施工降温排风设备。
⑹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2.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国家、行业、上级、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文明工地有关各级文件为依据,并着重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3.2.2 安全生产策划
3.2.2.1 根据各类不同性质的安装工程特点、难点、危险程度、环境条件、施工队伍组成的素质状况等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计划。
3.2.2.2 为达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配置综合素质好的项目管理人员班子,选择能胜任该安装工程施工资质、整体力量强的施工队伍,并有适合该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准较高的维修人员作保障。
3.2.2.3 本工程所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按本项目实际情况选用规范和表述要点)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JGJ33-8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2.4 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对无规定表式的部分以 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所要求内容及标识进行记录。
工业大中修、抢修、改扩建项目必须按业主和公司另行制订的有关安全、防火纪律,一并按保证体系要求进行记录。
3.2.2.5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表述做哪些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⑵ 落地操作平台(固定、移动)施工方案;
⑶ 悬挂式脚手架施工方案;
⑷ 大型机械拆装方案;
⑸ 设备吊运及安装方案;
⑹ 特殊照明灯具的安装方案;
⑺ 槽、塔、罐设备安装或检修方案;
⑻ 变压器的安装方案;
⑼ 冷冻机、锅炉、危险性较大设备安装和维修方案;
⑽ X、r工业探伤安全防护方案;
⑾ 大中修项目专项维修方案;
⑿ 易燃易爆、防毒等施工项目专题方案;
⒀ 受电设备、变电所、中心控制室、通风枢纽等重大部位专项施工方案;
⒁ 其他特殊安装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⒂ 各种特殊脚手施工方案。
3.2.2.6 施工前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3.3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保证措施)
项目部应掌握由公司考核确定的劳防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册,及时上报分公司本工程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并防止不合格劳防用品在工地使用。
3.3.1 材料采购和验收控制点:
3.3.1.1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项目所需要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领发,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进行验收,特殊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防毒、防爆等防护用品须由国家专业部门核准,安全员向上级专业部门申请、审核,并领发。
3.3.1.2 采购可以采用计划、直接二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方可领发,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采购,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部和公司对劳防用品统一由公司采购的规定,安全员将领发的各种劳防用品质保书负责收集登记,附贴在安保体系规定的台帐内,并装订成册备查。
3.3.1.3 对业主所提供的物资最终验收,由工程项目部、技术、物资部门共同执行。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储存维护。
3.3.1.4 安全员应加强对现场巡视,发现施工人员使用不符规定的劳防用品后立即制止,对于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物资部门、安全部门应予拒收。
3.3.2 采购资料的管理
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3.4 分包方的控制
项目部应按照质量体系文件SA/CX-11《工程分包程序》要求,在公司规定的合格供方(分包)名册中选择分包队伍,并做好对分包队伍的控制和考评工作。
3.4.1 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
3.4.1.1 资质证明
分包方应具有相应资质证明。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许可证、安装工程特殊施工许可证等。
3.4.1.2 施工业绩
主要指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各种安装专业安全施工状况、文明施工、管理能力,依次评定分包方能否满足本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要求等。
3.4.2 考察施工现场
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特殊安装施工安全素质、文明施工等进行考察,是否符合本工程各类项目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合格的分包方。
3.4.3 对分包方的管理
3.4.3.1 分包合同:
⑴ 工程项目部与合格分包方进行协商,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包括有分包方提供相关名单,安全人员管理图表和项目相对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特种安装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
⑵ 对下属施工人员建立有关安全管理档案,对特种安装人员制订专业性安全管理档案,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和实施。
⑶ 分包方对分包项目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
3.4.4 控制点
3.4.4.1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建委、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自行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
3.4.4.2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3.4.4.3 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和儿童)不得住入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3.4.4.4 根据分包方进场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应及时核查和调整名册。
3.5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
⑴ 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⑵ 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⑶ 到受监安监站办妥安全报监手续;
⑷ 协同总包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⑸ 安装特殊施工项目,必须落实业主方特殊安全防范的专业人员。
3.5.1 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起重工特种作业人员应检查其证书的有效期,由项目部负责确认。
3.5.2 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项目部施工员根据本安装工程特点负责项目施工中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验收,现场安全防火员负责监督复查,确保安装施工安全。
实施要点:
⑴ 按照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方案执行;特殊安全项目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或业主方规定,一并列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
⑵ 防护职责落实到人,具体由施工员、安全员、各施工班长负责操作;
⑶ 四口五临边必须按59-99标准规范防护和设置醒目标志;
⑷ 管、孔、笼、洞动火必须执行“二证多机多监护”;
⑸ 各种特殊脚手搭设必须按59-99标准;
3.5.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5.3.1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下列内容和措施)
⑴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特殊安装项目管、槽、塔内施工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和业主方有关用电规定;
⑵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和建委考办中心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
⑶ 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⑷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⑸ 对移动机具、中小型机械设备、非大功率焊机的使用应作二级漏电保护。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明确每台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人并挂牌。
⑹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配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挂牌。
⑺ 必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事先制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经理确认。
3.5.3.2 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工程项目部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规定进行设置,特殊安装施工,塔、罐、槽容器内需拉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范、业主有关规定进行。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会同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种安装施工用的机具设备,用电必须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⑴ 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上岗;
⑵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⑶ 安装施工中各单项、单体交付业主验收,在通电、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期间各带电重点部位和中心控制室等必须昼夜派出专业电工值班;
⑷ 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的各种带电设备线路要害部位必须挂出明显的防触电标志;
⑸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生故障非保养电工一律不得进行用电排障;
3.5.4 施工机械
3.5.4.1 各种起重设备
为确保施工的正常运行,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各种起重机械在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种不同的起重设备性能特点和安装施工中所处的环境条件,操作人员业务素质状况,各种起重设备的使用年限状况预先制订专项吊装方案,必要时示图说明。
A. 实施要点
⑴ 安装吊装方案由项目部专业人员拟定并报上级技术部门审定,由主任工程师或总师室批准方能实施,并报上级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⑵ 各种起重设备吊装前,由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向吊装人员进行安全吊装技术交底和专业吊装操作人员的安全专题教育,方可上岗;
⑶ 严格按照吊装方案进行,严禁起重机械超负荷吊装和冒险吊装。
⑷ 各种起重机械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警戒区,吊装过程中必须派出足够的安全监控人员,设置醒目的安全警戒线;
⑸ 吊装完毕必须由项目专业人员会同上级技术部门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吊装安全状况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案;
⑹ 各种起重装机械必须定期由专业人员保养维修,并作好起重机械完好状况的记录,维修后的起重机械再次启用必须重新检查,并由相关技术部门验证,项目经理签字方可使用。
B. 控制点:
⑴ 大型设备吊装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方可实施;
⑵ 一般吊装必须要有项目经理批准吊装方案,并送上级技术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⑶ 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服从吊装总指挥台;
⑷ 吊装各类机械安全装置必须完好;
⑸ 吊装安全区域划分标识必须明显,监控人员必须到位。
3.5.4.2 中、小型机械的使用
各种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必须要做到台帐清晰,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列入本安保体系台帐,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完整良好,必须要有专业人员管理,定人定机挂牌。
A. 实施要点
⑴ 项目部指派机管员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
⑵ 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砂轮切割机使用时必须派人监护,严禁违章使用。
⑶ 电机焊必须按59-99标准,使用时要有二级漏电保护。
⑷ 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⑸ 项目经理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机操人员和机具管理人员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并将运转记录按安全保证体系要求装订成册。
B、控制点
⑴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⑵ 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工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⑶ 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⑷ 严禁各种中、小型机械、手持移动工具浸泡在水内和电器部位进水受潮。
⑸ 受潮、浸泡过水中的各种机械设备,手持移动工具,未经专业技术部门安全检查测试不准使用。
3.5.5 脚手架工程(按本项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脚手进行描述)
本工程使用脚手主要有×种类型:⑴满堂吊脚手;⑵电梯井道脚手;……
安装施工项目脚手架主要有12种类型:
⑴ 民用项目机房等非标脚手;
⑵ 民用项目落地条式脚手;
⑶ 民用项目满堂脚手;
⑷ 满堂吊脚手;
⑸ 民用项目高空灯具安装落地脚手;
⑹ 工业大中修项目非标脚手;
⑺ 球罐安装特殊外园型脚手;
⑻ 球罐安装特殊内园型脚手;
⑼ 球罐施工空道走廊落地脚手;
⑽ 工业大修罐、塔内施工特殊脚手;
⑾ 工业露天管道吊脚手;
⑿ 各种电梯井道脚手。
3.5.5.1 施工安装中的各种脚手搭设
⑴ 一般脚手必须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进行搭设,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有关脚手搭设规定,并按公司制订的脚手搭设使用必须做到四个逐步即:逐步搭设、逐步验收、逐步挂牌、逐步使用。
⑵ 工业民用安装施工中各类特殊脚手需按安装工程要求,必须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中脚手的基本规范要求,以及国家有关特殊脚手搭设规定进行搭设,其他同上。
⑶ 各种脚手搭设验收挂牌、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按安全保证体系要求进行专门登记造册、备查。(验收人:×××,搭设人:×××)
⑷ 各种脚手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维修人:×××)
A. 实施要点:
⑴ 安装施工的各类脚手搭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由施工技术人员制订搭设的施工方案,并由专业部门认可方能搭设,特殊脚手必须由上级专业技术部门认定,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 各类脚手验收一律按JGJ59-99标准中的脚手架检查评分要求进行验收、挂牌。
⑶ 脚手搭设单位必须要有国家行业认可的有效许可证。
⑷ 搭设人员持有架子工上岗证,特殊脚手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⑸ 搭设、拆除时设立警戒区域,派专人监护。
⑹ 严禁钢、木、竹混搭脚手。
B. 控制点:
⑴ 选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备有国家行业认可的质保书。
⑵ 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经验收合格,必须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⑶ 必须按搭设脚手规定荷载要求使用,严禁乱堆乱放各种施工材料,避免超载。
3.5.5.2 电梯井道内脚手架:
A. 实施要点:
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搭设脚手架,并有周密的搭设施工方案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脚手与结构固定的预埋件连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确保结构安全方便施工。
B. 控制点:
⑴ 加固排架必须从上到下对准设置,保证荷载均匀传递到基础底板。
⑵ 电梯井道脚手架必须防护到位,井道内脚手应采用二层或每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⑶ 设施共用时,要做好协调及移交书面手续。拆除时必须有方案,并经批准方可实施。
⑷ 各层电梯井道必须设置牢固的标准井道口围护。
3.5.6 防火安全
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是安装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安装施工各阶段的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安装施工应做到防火工作预防为主。
A. 实施要点:
⑴ 在项目防火管理组织机构指导下,按照国家、行业、企业有关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及各种防火手段,并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⑵ 由项目负责人会同防火专管人员,根据不同类别的安装项目,建立有针对性的防火制度和预防措施。
⑶ 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人员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使用。(责任人:×××)
B. 控制点:
⑴ 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节假日动火审批要升级审批。
⑵ 明火作业时,监护人及灭火器到位。
⑶ 重点部位落实专人监管。
⑷ 地下室动火必须办理二级动火证。
⑸ 危险品储存区域必须要有专业人员管理,并设立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设立明显防火标志。(责任人:×××)
3.5.7 文明施工:
明确工程所处环境,创建各级文明工地与树立企业形象的关系以及创建文明工地的重要性。
A. 实施要点:
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文明施工的要求,建立创建文明工地组织网络和明确各类人员创建文明工地的责任制,树立社会良好形象。由项目经理按照JGJ59-99标准、市建委沪建(99)第501号文,集团有关创建文明工地规定和公司沪建集安技监字(1999)第131号“关于贯彻建设部JGJ59-99标准搞好文明施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本项目单独拟定文明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B. 控制点:
⑴ 控制晚间不必要的加班加点,夜间十点以后一般不施工。
⑵ 各类安装施工项目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建筑施工不扰民的规定,定期对不扰民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汇总备查。
⑶ 安装工程处于分包位置,必须积极协助总包搞好创建文明工地,搞好自身范围内生产、生活文明管理,达到规范标准并要体现安装特色和有创新精神。
3.5.8 季节性施工:
根据安装施工各类项目特点,以及项目施工周期所相关的季节制订本项目在不同季节施工时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在此章节中结合本项目将相关的安全措施分类明确。各类安装施工,春、夏、秋、冬一般的安全防火、防毒、防滑、防寒、防暑等工作。
A. 实施要点:
⑴ 春季要做好防火、防滑等安全措施,具体根据各类不同安装项目特点在本章中予以分析、表明安全生产要点。
⑵ 夏季要做好防火、防毒、防爆、防台、防风、防水、防雷、防暑等安全措施,具体根据各类不同安装项目特点在本章中予以分析、表明安全生产要点。
⑶ 秋季要做好防火、防爆、防风等安全措施,具体根据各类不同安装项目特点在本章中予以分析、表明安全生产要点。
⑷ 冬季要做好防火、防滑等安全措施,具体根据各类不同安装项目特点在本章中予以分析、表明安全生产要点。
⑸ 雨季要抓好安全用电、材料管理、产品保护、登高、防滑、防水、防潮、施工机械管理等安全措施,具体根据各类不同安装项目特点在本章中予以分析、表明安全生产要点。
B. 控制点:
安装各种施工项目控制点必须根据各自工程特点、季节变换所处的施工环境,明确本项目安全生产、防火、防爆、防毒等不同的安全控制点,凡列出的控制点能确实推动本项目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3.6 检查、检验的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对特种大中修等危险性较大的维修工程还必须派出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定点安全防火、防毒、防爆监护监控,特定环境下的施工现场要进行定期测试,并对监控情况做好记录,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符合安全文明要求。
实施要点:
⑴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并由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安全、防火等专业人员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各项制度,按照JGJ59-99标准以及有关消防法规、劳动法规,公司安全消防条例实施。(参加检查人:×××、×××、×××)
⑵ 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安装特殊施工项目所需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要有国家企业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验收,签证后方可使用,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验收人:×××)
⑶ 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移动平台、井道内安全平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涉及特殊脚手的搭设,必须由技术人员制订特殊脚手搭设方案,并专门拟定独立的安全保证计划和对搭设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搭设。搭设完毕必须作重点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检查人:×××、×××)
⑷ 安装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安装特殊施工项目的临时施工用电必须要有公司专业技术部门和有关安装业主方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验收。(检查人:×××)
⑸ 对安装项目临边洞口的防护按照JGJ59-99检查标准和安全
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⑹ 安装项目的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及上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中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⑺ 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⑻ 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对特殊安装施工的项目还必须持有业主方特定的有关防火、防爆、防毒证件。(检查人:×××)
⑼ 项目施工中要经常开展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检查,发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及时处理,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检查人:×××)
⑽ 班组每天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整改。
3.7 事故隐患的控制
3.7.1 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汇编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中安全技术交底范本要求实施各阶段、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同时,必须结合具体施工对象,并针对特殊安装危险性较大的,大中修改扩建施工项目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危险行业施工生产的特定要求,单独由专业技术部门会同业主方补充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3.7.2 安全员是项目负责人派出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并代表项目负责人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并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防火执法,各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
3.7.3 在项目的生产、施工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全需要。
3.7.4 经常性开展对施工管理作业人员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做到项目施工人员人人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使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合格的设施设备不使用,未经过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不上岗,对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
3.7.5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由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消防人员组织复查验收,必要时对涉及事故隐患责任人员作出处罚,以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对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都必须进行教育和处罚。
(复查人:×××)
3.8 纠正和预防措施
3.8.1 纠正措施:
3.8.1.1 当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3.8.1.2 由项目负责人指派安全员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在查明原因后,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及时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
(责任人:×××)
3.8.1.3 纠正防范措施执行过程中,根据建议,有关技术部门和人员要迅速制订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并且进行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
3.8.1.4 安全部门代表项目负责人监督纠正措施的落实,根据DBJ08-903-98安全保证体系,要求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备查。
3.8.2 预防措施:
3.8.2.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正常运作是预防的根本。
3.8.2.2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推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的标准化管理,教育施工作业人员根据安装各类施工特点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
3.8.2.3 针对性安全交底和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手段。严密的安全技术方案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制订是安全生产的保证,是杜绝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必要前提。
3.9 教育和培训:
3.9.1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行业管理规定和上安公司条例要求,按安装特点有针对性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穿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人:×××)
3.9.2 根据安装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不同季节及安装作业不同环境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各项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责任人:×××)
3.9.3 采取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大会、录像等。开展特殊工种专业教育,特定安装施工人员专题教育和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安全、防火、防毒安全教育。(责任人:×××)
3.9.4 由安全人员负责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安全学习有关资料台帐,按DBJ08-903-98标准装订备查。
3.9.5 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进场安全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人:×××)
3.10 安全记录
3.10.1 由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安全记录选用应适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应去除无关的表式。
3.10.2 安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3.10.3 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
3.10.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分8类内容共32种表式。根据DBJ08-903-98安全贯标要求,各专业公司根据各自的施工生产的特点,确认或增设部分专业类台帐。现增设3类安装类安全生产台帐,共计11大类51种表式。
⑴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⑵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⑶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⑷ 分包管理。
⑸ 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⑹ 检查、检验记录。
⑺ 事故隐患控制。
⑻ 安全教育和培训。
⑼ 防汛防台台帐。
⑽ 综合治理。
⑾ 政治学习(周)。
3.11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
⑴ 根据总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内审要求,项目部应协同总包单位搞好总项目内审前的可行性评审。按认证机构对专业公司内审的规定,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内部各相关人员对本安装项目在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一个阶段后进行可行性评审。
⑵ 项目部在进行可行性评审后,向所属分公司申请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和内审,以确定安全保证计划的有效性、适宜性。分公司组织初审并向公司上报初审资料。
⑶ 经过内审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拟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在以后的施工中改进,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计划。
⑷ 经过公司内审通过后,由公司负责向市有关认证机构申请外审,即对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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