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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2006]

2006-09-05   安监总科技〔2006〕186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印发《“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全面规划"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工作,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指导方针、目标和总体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

  《"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在分析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实现科技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的保障条件和措施。

  现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工作,加快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