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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2008]

2008-04-10   豫煤行〔2008〕238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

  2008年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雨季“三防”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我省煤炭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现对今年雨季“三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要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争取工作早发动、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把雨季“三防”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全

  省煤矿安全度汛。

  二、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的值班制度,加强井上下巡视工作,及时调度掌握汛期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若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省局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

  组长:常建华

  副组长:陈党义、王连海

  “三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处,沈天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371)63815762(白)、(0371)63937745(夜)。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局“三防”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实际,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排查的隐患必须在汛期前完成治理整改工作,并加强汛期期间的监控和监测,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2.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台(站)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死人。3.汛期前,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并进行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测试,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要清挖水仓,保证有效容积;井下排水沟要及时疏通,水闸门、墙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4.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要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要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5.要建立健全防洪队伍,组织抢险救灾演习,演练实战能力。6.要做好防洪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专库存放。7.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库等重要场所,配齐值班人员,加强管理,严格值班纪律和责任追究。8.要坚持“四不”生产原则,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该停止作业的坚决停止作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撤人的坚决撤人,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汛期期间必须采取停产撤人措施:一是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二是情况不清、涌水量突增的矿井;三是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矿井;四是其它重大水害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矿井。

  四、加大隐患排查、监控力度,摸清矿井水害。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水害专项排查活动,重点排查:一是矿区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塌陷区等;二是老窑、采空区等容易积水的区域;三是受承压水、裂隙水、断层水及上覆岩层水威胁的区域;四是受相邻小煤矿威胁及已关闭矿井水害威胁的区域。要摸清各类水害的水量大小、水情变化、连通关系、生产采动影响、危害程度等,并建立水情水害档案。对于情况不明、资料不清的,必须进行详细地调查了解,并采取必要的探查措施,摸清

  情况,分析危害,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要加强汛期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及时分析水情水害,为防治水害提供科学依据。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类资源整合煤矿的雨季“三防”工作的监管力度,对于历年淹井事故多发区的煤矿,特别是雨季期间防洪能力差,井口标高低于地面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有淹井危险的矿井要坚决勒令停产。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抓紧落实,并将雨季“三防”工作的具体安排和2008年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进度情况表于5月25日前报省局“三防”办公室。

  附件:2008年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进度情况表(略)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