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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通知[2008]

2008-09-02   安监总厅应急〔2008〕114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现场学习山西省及介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并交流各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部署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9月19日在山西省介休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1. 传达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8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经验,重点介绍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加强救援基地建设的经验,并现场参观;

  3.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 参加会议人员

  1.特邀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

  2.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应急机构负责人;

  3.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4.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依托单位负责人;

  5.经验交流单位及有关企业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监察专员代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部门负责人,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7.新闻媒体记者。

  具体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

  2008年9月19(星期五),会期1天。9月18日到山西省介休市锦源大酒店(山西省介休北坛西路)报到。

  四、会议地点

  汾西矿业集团文体中心(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95号)。

  五、其他事项

  1.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9月20-22日),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参会代表继续出席竞赛活动。有关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事项请参照《关于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组委办〔2008〕1号)。

  2.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9月10日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办公室。

  联系人:韩玉鑫,电话:(010)64463948,64463751(传真)

  3. 9月18日全天在太原机场、介休市火车站分别安排接站。联系人及电话:   

  张建东   电话:0354-7191415    手机:13935451710

  郭常栋   电话:0354-7191417    手机:13835474514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