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排查和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文件部署,坚持排查要彻底、整治要坚决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至8月15日,各地区共检查单位124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9万余处,其中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2239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吊销营业执照、查封3.2万余家。从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专门作出批示,带队检查督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甘肃等地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以政府安委会名义发文或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级领导带队检查,现场协调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北京市将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平安奥运行动”考核验收指标体系,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公安部专门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对治理范围、内容、措施和时间进度、工作重点进行了认真周密安排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地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为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手段,强力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奥运赛区通过专项整治、部门联检、错时检查、“回头看”等形式,对奥运场馆、签约饭店、定点医院等涉奥场所逐一排查,火炬传递城市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加强对向北京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及奥运物资供应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及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安置点和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消防安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和整治标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工商、建设等部门设立整治办公室,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三)攻坚克难,多策并举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区紧紧围绕“平安奥运”目标,强力推进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公安部发函督办后,各地迅速行动,及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暂时关停、“死看死守”等措施,截至8月15日,971家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其中整改销案658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113家,地方政府发布行政命令暂时关停87家,落实“死看死守”措施113家。辽宁、安徽、福建、广西、重庆、四川、青海、湖南等省(区、市)人民政府就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专门下发紧急通知,落实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核查督办、防范措施,督促隐患单位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四落实”。吉林、江苏、江西、上海、广东等省、市签发政府令或者整改通知,对奥运召开前不能整改的隐患单位暂时关停。安徽、福建、辽宁、贵州等省政府领导同志深入隐患单位检查督导,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整改方案和“死看死守”措施。同时,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曝光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有效地促进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强化督导,狠抓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各地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22号文件的部署,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公安部紧紧围绕“平安奥运”目标,先后分4批派出66个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共检查213个城市、691个社会单位,督促整改各类隐患1396处。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公安部抽调专家组成奥运消防安保督导组,对北京及京外赛区108个奥运场馆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557项,下发检查评估意见66份,有力促进了各类问题的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整改措施不到位、单位整改隐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特别是全国仍有3.8万余处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尚未整改,313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销案,亟待解决。为继续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残奥会、国庆节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尤其要全面落实地方各级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深入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检查下级政府是否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效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是否将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力推进,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特别对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各类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指导力度,及时深入基层、深入隐患突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前阶段查出的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与协调,加强联合执法工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单位进一步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单位职工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火灾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依法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审查范围,严把行政许可关,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情况抄报等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要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跟踪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全面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城乡差异,加快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瓶颈问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