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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8]

2008-09-28   湘交传电[2008]54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市州交通局,省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

  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我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迅速将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讲话内容。坚决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主体”,突出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确保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在国庆期间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整改活动。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针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要严格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在节前要按照9月26日上午省厅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水上交通安全要重点排查“四客一危”船舶(客船、高速客船、客渡船、旅游客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是否符合安全航行要求,严厉查处“三无”船舶、超载运输船舶、非法载客的鱼船农用船、非法载运机动车的渡船。二是道路运输安全要重点排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不具备客运资格的非法运输车辆;严格车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肃处罚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三是公路管理部门重点检查事故多发点段公路路况,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危桥、危险点段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航道部门要重点检查桥区、港区的航行标志、警示标志和桥函标的设置。

  三、强化现场安全监管

  各级地方海事、港口航务管理机构在国庆期间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现场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大对载客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客运量较大的渡口码头在必要时派出专人、专艇进行现场监管,对重点船舶坚持现场签证以及开航前安全检查,严把危险货物申报、许可关,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储存、运输安全监管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依法打击船舶超载、非法载客、载运危险货物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依法处理违法载客、超载、超速以及违法载运危险货物等违法违章行为。

湖南省交通厅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