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安委办将于10月20日至11月15日对我省化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为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对本次检查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方案》中提出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切实做好本次国务院安委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迎检工作,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交叉检查工作推迟,时间也另行通知。
附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08年10月13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8]24号)要求,做好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1 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开展第二时段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分赴部分省(区、市)重点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鉴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国庆期间已对有关省(区、市)进行了督查,本次检查拟分赴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1 2个省(区、市)进行检查。
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查,将在11月下旬到12月中旬组织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行动中,结合煤矿安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击非法生产、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等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具体方案另发。
一、工作目标
督促化工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格化工企业准入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从业人员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化工重点省份的化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
(二)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
1.组织化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情况及取得的效果,以及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2.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自查、检查情况。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和延期工作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5.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的措施和效果。
6.近三年来化工企业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
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8.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
9.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制定情况和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工作情况。
(三)对化工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
3.是否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5.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业务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定期修订,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7.是否建立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8.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措施是否齐全,责任是否落实,监控是否到位。
9.是否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1 O.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实用,是否定期演练和不断完善,应急器材是否齐全。
l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通报落实情况。
12.企业内部事故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化工企业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化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化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检查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臆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未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应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四)座谈交流,调查研究。组织召开由地方相关部门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层政府危险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研究探讨加强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检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四、检查组的组成
共组织6个检查组,每组由总局党组成员带队。
检查组组成及检查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赵铁锤 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李万春 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
成员:姚友超 总局办公厅秘书
刘国民 河南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员(副处级)
裘凯栋 总局监管三司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石国领 应急指挥中心干部
吴昊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农德良 长岭炼化公司原安全环保处处长
曹国 征兰州石化公司安全副总监
媒体记者4人
检查地点:江苏省、浙江省。
第二组:
组长:杨元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浩水 总局监管三司司长
成员:郑双农 总局办公厅秘书
杨少华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专员(正处级)
陈鸣 总局监管三司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王一 应急指挥中心干部
郭凤琴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工程师
张俊泽 大港石化公司副总经理
刘仁旭 青岛石化公司加氢车间主任
媒体记者4人
检查地点:甘肃省、宁夏区。
第三组:
组长:王德学 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云昌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成员:陈钊 总局办公厅秘书
商峻 总局监管三司副处长(联络员)
王健山 东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副调研员
肖丹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
王屹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助工
陈振明 荆门石化公司原安全环保处处长
严建宝 中国化工集团蓝星公司高工
媒体记者4人
检查地点:重庆市、四川省。
第四组:
组长:孙华山 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国顺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成员:商文启 总局办公厅秘书
程云书 总局监管三司处长(联络员)
陆成梁 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副处长
刘利民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理事长
石超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潘家利 武汉石化公司原安全环保处处长
刘志强 中国化工集团。昊华公司高工
媒体记者4人
检查地点:上海市、江西省。
第五组:
组长:梁嘉琨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世昌总局监管三司副巡视员
成员:官山月 总局办公厅秘书
刘伟 总局监管三司副调研员(联络员)
杜利民 河北省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副处长
韩玉鑫 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
陈思凝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牛向前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处长
钟时华 四川维尼纶厂副处级干部
媒体记者4人
检查地点:山西省,辽宁省。
第六组:
组长:赵岸青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刘强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
成员:李晖 总局办公厅秘书
陆旭 总局监管三司主任科员(联络员)
朱桂明 江苏省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
孙晓磊 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
李求进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丁占民 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处长
孟进才 洛阳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
媒体记者4人
检查地点:广西区、海南省。
五、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l O月2 0日(星期一)至1 1月15日(星期六),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自行掌握。
六、有关事项
1.各检查组要按照总局的部署,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
2.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在每周星期一向总局报送上周检查工作信息,汇总后形成检查工作简报。
3.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4.请各组将出发时间和组成人员名单提前报总局办公厅值班室(电话:3100)。
5.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