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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与预案工作座谈会的通知[2008]

2008-11-05   安监总厅应急函〔2008〕249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交流经验,研讨问题,定于2008年11月10日在重庆市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与预案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程和主要内容

  (一)第一专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工作座谈会,会期1天。

  主要内容:

  1.专家讲解《突发事件应对法》立法背景、条文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

  2.研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

  (二)第二专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座谈会,会期2天。

  主要内容:

  1.交流预案管理工作经验;

  2.研讨预案管理工作;

  3.现场观摩预案编制和管理。

  (三)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

  1.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机构负责人;

  2.有关中央企业应急部门负责人;

  3.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机构负责人;

  4.预案试点单位代表。

  三、会议时间

  11月9日报到,11月10日-12日开会。

  四、会议地点及接站

  1.重庆市戴斯雾都酒店(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24号),总机:023-63851788,接待电话023-63552881。

  2.11月9日8:00-11:00、13:00-17:00在重庆江北机场和重庆火车站安排接站,联系人:王伟德(13193182721)。

  酒店距机场23公里、火车站3公里,参会人员亦可选乘出租车前往。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将会议回执于11月6日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 王玉卿

  电 话:(010)64463607(兼传真)

  E-mail: wyq@chinasafety.gov.cn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