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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2008]

2008-11-17   安监总厅管二〔2008〕160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定于12月2日至3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特别是各地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的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通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研究探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特别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交流各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2009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处处长各1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记者。

  三、会议报到时间

  2008年12月1日,会期2天。

  四、会议地点

  济南南郊宾馆(地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总服务台:0531-85188982)。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24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

  联系人:王晓艳、王小拾

  联系电话:010-64463494、64463250

  传真:010-64464005

  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二)需要接站(机)和预订返程票的会议代表请提前与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孙延瑞

  联系电话:0531-81792196,13805319395

  传真:0531-81792201

  联系人:郭方铭

  联系电话:0531-81792153,13688601222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