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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综合司关于《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

2008-12-16   煤安监司函综合〔2008〕28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煤矿安监局综合司关于《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矿长资格和通风安全监测工培训、考核管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组织起草了《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可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机关子站“煤监局办公室”浏览、下载)。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的方式反馈到具体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联系人:瓮立平

  电话:010-62331516

  传真:010-82389393

  电子邮箱:lpw@cumtb.edu.cn

  附件:1.《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2.《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