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1月2日16点30分,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一辆小型专用作业车,沿国道303线由西向东行至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1126km+150m处时,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
1月5日6点34分,一辆贵州省铜仁全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沿河分公司所属的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46人,含2名婴儿),由广东省深圳市开往贵州省沿河县,途径沿河县境内县道540线 58km+500m处时,翻下山坡,造成15人死亡、27人受伤。
上述事故暴露出驾驶员临危处置不当、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有漏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以下要求:一、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客运交通安全。各地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34号)精神,把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等非法行为。
二、要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特别是大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严重违章的驾驶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冬季公路养护工作,特别是做好冰雪、冻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公路养护工作,及时除冰防滑,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春运特点,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全民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
春节临近,各地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冻雨等恶劣天气和北方河面结冰、路滑、车多以及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