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矿山救护队开展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应急〔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面促进矿山救护队的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救护队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要求,2008年10月至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救援队伍积极配合下,检查验收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对取得三级以上的282支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确定等级情况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矿山救护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成绩,狠抓建设,努力打造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能战斗的应急救援队伍。
各级矿山救援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矿山救护队全面建设,对成绩突出,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达到一级以上的矿山救护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