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视频专题讲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以及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决定2009年每月安排1次视频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围绕提高业务能力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执法实务、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与职业卫生知识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自2009年1月起,每月邀请有关专家、教授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监管监察一线专业人员,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频专题讲座,每次时间约90分钟。讲座内容及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每月讲座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范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具体出席人员根据讲座内容另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和安排,把视频专题业务学习纳入本单位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学。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并将学习时间和要求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之中,建立考核考勤制度,严格考核管理。
每次讲座的参加学习人数以及有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