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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视频专家讲座的通知[2009]

2009-02-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视频专家讲座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在京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15时举办2009年第二次视频专题讲座,邀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副院长胡千庭教授讲授煤与瓦斯突出现状及防治对策。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以下简称各省局)组织好本单位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专题讲座会,并于2月23日将参加视频讲座的人数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为保证视频专家讲座的顺利进行,请各省局通知有关人员按照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的要求,于2009年2月20日13时开机准备。

  联系电话:010-64463082(带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