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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通知[

2009-03-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09〕4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计,并经网上公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实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1000天以上且“六证”齐全有效、采用正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淘汰木支护、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井工)共有875个,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81个、地方国有煤矿251个、乡镇煤矿437个,其它经济类型煤矿6个。现予公布。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全国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