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0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冶金机械等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建立起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形势有所好转。
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工业经济传统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根本转变,发展不平衡,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冶金机械等行业依然存在产业布局整体分散和“小、散、乱”现象,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伤亡事故多发,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平均每年发生伤亡事故2978起、死亡2424人,约占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20%左右,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4.18”钢水包倾覆、死亡32人的特别重大事故和河北遵化市陆港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12.24”煤气泄漏、死亡17人的重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就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据统计,冶金机械等行业共有生产经营单位约200万个,共有从业人员约9200万人,约占全国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0%,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体现了我国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直接影响整个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因此,各地要提高对抓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良好的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对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全面履行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能
各地要加强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实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运转。要根据冶金机械等行业特点及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要求,建立与本地冶金机械等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监管体系及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及时调整和充实熟悉相关业务的监管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夯实基础,强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建设
各地要从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入手,扎实开展工作。一是做好冶金机械等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辖区内的冶金机械等行业的企业数量、规模、企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具体情况,开展分类监管,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二是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把该项活动作为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途径,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作业现场本质安全度。已经核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对核准有效期满的,要重新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考评工作。三是推进技术进步,把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促进安全技术升级,推动“科技兴安”。四是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本地区冶金机械等行业的企业与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等单位建立起工作联系平台,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力量。
四、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的相关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具体相关工作,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相关内容落实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活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跟踪督促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实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压下来”的目标。
五、落实责任,加大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力度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自觉保证安全投入,搞好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等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计划、整改验收、整改建档等工作,并将日常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列入考核目标责任制,不整改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联系,积极创造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平台
各地要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树立行业典型,及时总结和交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实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各单位在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建议或意见,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四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4463346、64463067、64463250
联系人:吴昊 卓卫娜 王小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