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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次视频专题讲座的通知[2009]

2009-03-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次视频专题讲座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在京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定于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10时举办2009年第三次视频专题讲座,请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讲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知识。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要组织好市、县安全监管部门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第三次视频专题讲座的课件可于授课之前在总局网站上下载。

  请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在京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于3月18日前将参加视频专题讲座的人数反馈总局培训中心,各省局于3月23日前将参加视频专题讲座的人数报总局培训中心备案。

  为保证视频专题讲座的顺利进行,请各省局通知有关人员按照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的要求,于3月20日上午8:30开机准备。

  联系电话:010-64463015,传真:010-6446387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