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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2009]

2009-03-2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规划〔200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与管理工作,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3号)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65号)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08年10月6日至12月31日,组织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163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检查,现将2008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与抽查情况

  从各地考核结果和抽查情况来看,经过几年来的规范发展和评价机构优胜劣汰监管机制的逐步建立,绝大多数评价机构有了明显变化:一是机构整体实力明显提高。评价机构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装备设施水平、办公条件和整体素质方面有了明显提高,机构的负责人和评价从业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机构内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进步。从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把安全评价当成事业来做,在规范评价质量过程控制、评价报告编写、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三是技术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以质量求生存、以技术为保证,不断提高评价报告质量、严格风险控制,牢固树立技术服务理念,受到被评价服务单位的好评。四是积极拓展技术服务业务范围。一些评价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增加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设施,取得职业危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等各类中介资质,形成多种技术服务形式的规模化发展。五是发挥评价机构技术支持作用。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和保障。同时,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成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改善的重要技术力量。2008年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许多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踊跃捐款,派出多名技术专家到抗震一线参与抗震救灾。

  二、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评价报告编写不够规范。抽查发现,由于对安全评价技术标准理解不透,引用不一,致使一些评价报告对被评价单位的危险源、重点防范部位的潜在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描述不够周密准确、项目风险分析针对性不强、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原则未明确、评价结论不够严谨、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没有列出依据的标准规范等。

  二是一些评价机构评价过程控制执行不到位。一些单位所评价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不全面,部分机构内部业务培训未制订计划、培训无记录,过程控制文件修订不及时,三级审核制度无流程记录,报告修改痕迹未保存,项目计划任务分工不明确等。

  三是部分评价机构的档案管理有待完善。部分机构在开展安全评价过程中,未保存相关类比资料,尤其是现场调研影像资料缺乏,材料收集不齐全,评价档案管理和归档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有的评价机构资料室面积太小,无法全面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四是个别地区实施地方保护主义。个别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认识上存在偏差,实行地方保护政策,对外来评价机构采取备案、登记甚至刁难等手段,擅自设立法律法规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限制外地甲级评价机构到本地区开展业务;有的甚至明确表态不欢迎外来评价机构,采用行政手段实行地区封锁、干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等不正当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意见

  (一)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加大安全评价标准化建设的力度,推进安全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提高资质准入门槛,细化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的要求,强化评价机构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进一步加强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作用。

  (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价机构的资质审批,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层层监督。进一步发挥各相关业务部门作用,共同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综合监管,形成综合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资质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进一步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机构年度考核制度,强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评价机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资质审批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业务部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工作中,加强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督与抽查,发现评价机构弄虚作假、评价报告与事实不符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罚,共同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严格机构资质复审换证制度。把握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换证的时机,严把评价机构资质准入关。待《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修订后,我局将及时按照新的规定组织分批进行资质复审,严格把关,合格的予以办理换证手续。对达不到资质条件要求的机构,坚决予以淘汰。

  (五)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探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新机制。研究探讨建立健全符合市场化运作的安全评价服务机制、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鼓励和支持安全评价机构在开展好安全评价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广泛开拓技术服务领域,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全面安全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研究如何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伤保险管理等方面发挥评价机构技术支持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根据本通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创新、完善、发展安全评价监管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工作。对本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监督评价机构落实整改措施。要积极支持和推动安全评价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做到诚信、客观评价,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引导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安全评价专业技能,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