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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暨应急技术与装备

2009-03-2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论坛暨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国际〔200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部委应急管理机构,各中央企业,国家救援基地,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为进一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和经验,宣传我国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取得的成就,特别是2008年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等突发事件中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推进应急救援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09年7月1日-3日在北京举行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暨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本届论坛暨展览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共同承办,有关部委和中央企业、有关国际机构和相关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及知名企业等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暨展览会的主题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促进安全发展。

  二、论坛暨展览会的主要内容

  论坛将就国内外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问题进行广泛交流与讨论。届时,有关国际机构及相关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政府官员、中国政府相关部委官员、部分世界知名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单位的应急管理专家将应邀与会并发表演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和演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科技与装备产业的发展前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国际交流合作。

  展览会将展示我国和有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新科技、新装备,为中外同行搭建一个相互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三、时间和地点

  (一)论坛

  时间:2009年7月2日-3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2号会议厅(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

  开幕式:7月2日9:00。

  注册报到:7月1日9:00-20:00。

  (二)展览会

  时间:7月1日-3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1号展厅、2号展厅以及室外场地。

  四、国内参加人员和参展单位

  (一)参加论坛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部委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中央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应急部门负责人;国家救援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急救援装备生产企业负责人;有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负责人、有关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应急部门负责人参加;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参加;中央企业总部组织所属有关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应急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参展单位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应急救援设备与装备生产企业等。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企业参加论坛和展览会并参观展览,请将参会、参展或参观展览报名表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联系人:(论坛)王静、米建英

    (展览)蔡忠、沈润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电话:010-64229939,64463033,64463382

  传真:010-64463003

  电子信箱:emcexpo@chinasafety.gov.cn

    mijy@chinasafety.gov.cn

  网址:www.emc.gov.cn/forum-expo.htm

  www.emc.gov.cn

  附件:1.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报名表

  2.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参展报名表

  3.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参观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