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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09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2009]

2009-04-0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09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规划科技工作经验,表彰奖励第四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安排部署2009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定于4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会议。届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为获奖代表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2008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

    (二)举办煤矿安全科技、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和安全规划专题讲座。

    (三)讨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3号令)修订意见,征求《2009年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交流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化建设、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经验。

    (五)优秀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展示。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规划科技工作的负责人及规划科技处室负责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处室的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第四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各专业组组长,第四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代表。

    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参会。

    三、会议地点

    地点: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电话:010-62322288)。

    四、会议时间

    4月13日下午-15日上午,会期2天。4月12日和13日上午报到。

    五、有关事项

    请第四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领奖代表着正装出席会议。会议食宿费自理。请各单位于4月9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张烁、刘秋兰

    电话:010-64463312、64464011(带传真)

    附件:1.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