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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场会的通知[200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9〕77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09年5月19日至2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78号),总结近年来的安全培训工作,交流推广金陵石化公司等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围绕“安全生产年”确定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任务,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培训工作负责人和培训处室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分管培训工作负责人,部分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经验交流单位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等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

  具体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5月19日至20日,会期1天半。5月18日报到。

  地点:南京钟山宾馆(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联系电话:025-84818888)。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会议人员于5月8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4463082〈带传真〉、64463016)。

  2.如需接站,请提前将所乘航班、车次电告江苏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李钧、赵和平;联系电话:025-83332423、83332412;传真:025-83329607)。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