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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09]

2009-06-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0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特别是较大和重大事故频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定于2009年6月12日上午10时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

  2.江西、山东省安全监管局汇报烟花爆竹事故情况和采取的对策措施;

  3.部署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业务处室人员;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市、县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具体由省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统计司、监管三司,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负责人。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六会议室(A511)。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设分会场。

  四、其他事项

  1.请江西、山东省安全监管局认真准备会议发言书面材料,河南、广西、重庆、广东、贵州省(区、市)安全监管局准备本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分析及采取的对策措施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并于6月10日17时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本地区参加会议人员情况于6月11日12时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3.6月10日9时起开始调试视频系统,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视频系统管理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视频调试联系电话:010—64463710、64214352)。

  联系人及电话:肖斌,010—64463354(带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