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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小企业职业安全与健康研讨会的通知[2009]

2009-07-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小企业职业安全与健康研讨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函〔2009〕1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交流国内外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验,做好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我局与国际劳工组织定于7月9-10日在重庆市共同举办中小企业职业安全与健康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9-10日,会期一天半,7月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戴斯雾都宾馆(地址:重庆市上曾家岩24号,宾馆总机:023-63851788)。

  三、会议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讲话;

  2.国际劳工组织官员介绍关于促进职业安全与健康公约等;

  3.韩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专家介绍韩国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

  4.大会研讨;

  5.实地考察中小企业。

  四、参加人员

  国际劳工组织官员,韩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专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际合作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级安全监管局和中小企业代表(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详见附件2)传真至重庆市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陈进联

  电话:023-67518361、67511639(传真)

  手机:13114097773。

  2. 请参加会议的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确定本地参加会议的中小企业名单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司审定,并通知企业参会。

  3.请北京市、上海市、河北省、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无锡市、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和中小企业代表分别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安全监管局重点介绍在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方面的主要做法、经验等;中小企业重点介绍在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做法、经验等,文字限定在3000字以内),并于7月6日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司,其他参会单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彭广胜

  电话:010-64463617、010-64463620(传真)

  E-mail:penggs@chinasafety.gov.cn

  4.会议负责接送站,参会代表食宿费自理。

  附件:1.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