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宜春“6•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6月16日,一辆号牌为赣J32773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由江西省宜春市开往萍乡市,当车辆行驶至宜春市袁州区境内320国道1012公里910米处时,因驾驶人李围瞌睡,车辆越过道路中心黄实线,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号牌为赣03—61616农用货车迎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
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赣J32773面包车驾驶人疲劳驾驶,由于瞌睡导致车辆越过道路中心黄实线与农用货车相撞;二是赣J32773面包车严重超载(核载7人,实载11人,超载57%)。
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驾驶人疲劳驾驶、车辆违法超载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按照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今年以来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把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要继续强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路面监管,进一步严格路面巡查,从严查处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暑期道路交通特点,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