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9〕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展情况,科学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实施好《规划》的对策建议,为开展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决定开展各地区《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指标实现的合理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完成进度拖后的原因、完成进度超前的指标预期判断等。
(二)《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实施情况,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建设项目和工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三)《规划》明确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出台时间、发布的部门、主要内容、实施初步成效等。
(四)《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包括启动时间、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预期完成时间、预期经费、已投入的金额等。
(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实施好《规划》、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调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研判,客观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二)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相对集中人力和时间,认真撰写相关文字材料,据实填报报表(附后),于9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和附表(含电子文本)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曾明荣、李扬,010-64941265,64464012;
传真:010-64964088;
电子邮箱:liyang@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