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09〕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在配备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时参考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栋梁、秦兴强,010-64463004、6446344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