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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国际研讨会的通知[2009]

2009-09-2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构建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09〕27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探索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于2009年10月21-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召开“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国际研讨会(以下简称国际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探索社会各界共同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会议主要内容

  1.政府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及其落实措施和做法;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其落实措施和做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

  会议将安排以下单位发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部分省市安全监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杜邦中国有限公司、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国内外化工企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加拿大职业安全健康中心等。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09年10月21至22日,会期2天。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富临大酒店(深圳市和平路1085号,深圳火车站对面,电话:0755-25586333)。

  3.报到注册时间和地点:10月20日报到;10月20日16时至20时和10月21日7时到8时30分,在富临大酒店二楼宴会厅会议代表注册。

  四、参会人员

  部分省(区、市)、市(地)安全监管局分管危险化学品监管的负责同志;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专家;部分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协会及相关国际组织代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国际研讨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主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承办,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协办。

  2.请于10月10日前将与会代表的国际研讨会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传真:010-64463003),或者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的电子信箱

  (liujia@chinasafety.gov.cn或者wcuihua@yahoo.com.cn)。

  3.本次国际研讨会安排在10月20日深圳宝安机场接站。需要接站的代表,请于10月19日前将国际研讨会机场接站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4.本次国际研讨会期间,将设主要展示国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新科技和新装备的小型展览。欢迎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参加。

  5.本次国际研讨会结束后,安排与会代表10月22日下午参观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意向的与会代表,请在国际研讨会报名表中确认。

  联系人及电话:王翠华、刘佳,010-64463033、64463382、6422993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