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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2009]

2009-09-2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
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9〕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9〕37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和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工作实践。

  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4.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5.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安全和药物安全。

  6.烟花爆竹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践。

  7.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安全监管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27日至30日(26日报到)。

  地点:湖南省浏阳神农山庄。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天马路8号(总机:0731-83610888)。

  乘车路线:长沙火车站乘126路公交车到汽车东站,乘浏阳专线到浏阳汽车站,再乘出租车到达神农山庄。

  四、其他事宜

  1.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名额分配(附件1)及报名组织工作。

  2.经培训合格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

  3.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承担,食宿费自理。

  5.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2)请于10月13日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薄书平、郭琳,联系电话:010-84275761、84276030,手机:13910751036、13810880363,传真:010-84273296;电子邮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

  附件:1.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