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汇总上报
煤矿安全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09〕2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全面总结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为研究制定明年相关工作思路做一些准备,请各单位汇总上报今年以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完成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精神,深入开展宣教行动情况;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矿长资格培训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和计算机化教考分离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建议等。
(二)统计报表。主要包括今年1~10月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矿长资格和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11~12月计划培训人数;“三项岗位人员”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进展情况。报表格式详见附(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机关子站“煤监局行管司”下载)。表格中涉及的“三项岗位人员”请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通知》(煤安监调查字〔2005〕66号)界定的范围进行统计和填报。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今年以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人:艾娟
电话:010-64464064(带传真)
电子邮箱:aj68@163.com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