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9〕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规范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精神,我们组织编制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有关表格,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