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一〔2009〕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在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非煤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设施的改善,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有效载体,以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目标,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强化行政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培育先进典型等多项措施,着力推广一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逐步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地下开采矿山全部实现机械通风。
2.小型露天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化铲装。
3.深井和大水地下矿山全部应用地下矿山信息管理系统。
4.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装备在线监测系统。
5. 主力油气长输管道全部应用泄漏自动检测系统。
6. 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全部应用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
三、主要技术和装备
(一)地下开采矿山。
1.机械通风系统: 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 2013-2008)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包括通风网络、通风设备和通风控制设施。要充分利用通风设备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使空气在井下巷道流动,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冲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调节井下气候。
2.地下矿山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无线采集设备、数据传输网络、计算机软件系统建立综合的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为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提供帮助。系统应包括网络信息发布管理、人员自动考勤及入井身份核实管理、人员井下动态分布管理、岗位责任制检查管理、地面中心与井下人员双向信号呼叫管理等功能。
3.井下地压监测监控技术:利用微震、声发射、光纤传感器等技术,实现井下与地面联网的综合性地压实时监测监控,并可对地压灾害的发生提供预测预警。
4.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利用遥测、声发射、微震等技术,实现采空区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处理,为预防采空区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支撑。
(二)露天开采矿山。
1.中深孔爆破技术:采用炮孔直径大于50mm、炮孔深度超过5m的参数实施爆破作业,有利于形成规范台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大幅度减少爆破事故。
2.机械铲装设备:采用挖掘机、铲装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铲装作业,大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提高安全保障程度和生产效率。
3.机械二次破碎设备:利用液压动力等机械装备对爆破产生的大块岩石进行二次破碎,避免使用火工品对大块岩石进行浅眼二次爆破而发生爆破事故和飞石伤人事故,提高破碎作业的本质安全度。
4.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通过GPS或其他传感、遥感技术,自动实现边坡位移等相关参数的实时监测,为高陡边坡安全预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5.新型炸药和爆破器材:采用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及乳化铵油炸药,以及安全性能较好的非电起爆器材,提高爆破作业本质安全程度。
(三)尾矿库。
1.干式排尾技术:利用浓缩或压滤设备,将尾矿中的含水量降低后再排放,有效控制库区内水位,降低浸润线,提高坝体稳定性。
2.尾矿充填技术:利用尾矿充填采空区,减少尾矿库库容甚至消除尾矿库,保障安全生产。
3.在线监测系统:通过GPS、网络通信、传感器等现代科技手段,自动实时监测与尾矿库安全相关的坝体位移、浸润线、调洪高度、安全高度、库区水位等指标数据,并提供相关分析,为尾矿库安全预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四)石油天然气开采。
1.高含硫气田勘探开发安全关键技术:含硫气田井喷事故监测预警与决策支持系统,含硫气田勘探井与生产井安全评价技术,隔断式凝胶段塞堵漏机理及应用技术,油管挂内阻塞器、高含硫天然气开发用钻具技术条件及耐蚀性评价方法等。
2.油气长输管道泄漏检测技术:通过GPS站间同步数据采集、微波数据通讯、泄漏信号识别、泄漏定位、多信息融合泄漏诊断、动态诊断,及时定位发现油气长输管道泄漏地点。
3.防爆人体静电释放器:通过安全释放易燃、易爆和防静电油气集输场站的人体本身所积累的静电电荷,避免发生火灾爆炸和人体电击事故,为油气集输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4.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以电子式出海卡为信息载体,通过对出海卡的管理实现对出海人员管理的实时监控,实时掌握海上生产人员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对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有专人主抓并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把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推广使用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提上重要工作日程。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应用的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努力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强化政策引导。各地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广使用力度,充分利用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安全设备优惠税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支持,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引导和调动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落实“四个结合”。各地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相结合,把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推广纳入 “三项建设”工作部署之中,同步推动,抓好落实。要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相结合,及时修订相关条件和标准,逐步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要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把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标准化等级评定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把关。要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研发相结合,及时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坚持典型引路。各地要培育和选树一批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示范单位,通过现场观摩、经验推广、强化宣传等措施,引导和鞭策各地各单位大力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要充分发挥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方面的表率作用,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扩大成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