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煤矿班组长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0〕4号
各有关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0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充分发挥班组长作用,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管理,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经商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决定联合举办煤矿班组长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煤矿班组长应当了解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重要文件;
2.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3.“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及班组管理经验;
4.班组现场作业风险预控与隐患治理、“三违”防治、灾害应急处理、职业危害与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5.重特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地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承担井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班组长培训的教师,以及负责班组长安全培训组织工作的煤矿企业工会有关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机电、运输专业班)
培训时间:2010年4月20日~23日,4月19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煤矿工人庐山疗养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大林沟路62号,联系电话:0792-8282003)。
第二期(采煤专业班)
培训时间:2010年6月29日~7月2日,6月28日报到。
培训地点:烟台龙海大酒店(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养马岛兴岛路13号,联系电话:0535-4761888)。
第三期(掘进专业班)
培训时间:2010年8月24日~27日,8月23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3号,联系电话:0871-4311123 )。
第四期(通风专业班)
培训时间:2010年10月19日~22日,10月18日报到。
培训地点:湖南省总工会灰汤温泉职工疗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灰汤镇,联系电话:0731-7299346)。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工作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2.请各省级负责煤矿班组长培训工作的部门按分配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按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于4月10日前传真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传真电话:010-64463870)。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将按规定收取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郝红、谭景华,联系电话:010-64463627;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艾娟,联系电话:010-64464064;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联系人:卢斌,联系电话:010-68591853。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