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先进经验材料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0〕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根据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向全国征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验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方式
主要征集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先进经验。
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总结、推荐辖区内煤矿安全培训先进经验,经严格审查把关后,于4月20日前将经验材料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有关中央企业请直接上报经验材料。
二、经验材料内容要求
请从以下参考内容中选择一个或多个方面进行总结、提炼,上报的材料力求主题明确、经验典型、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标题可自拟。
1.建立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的做法及经验;
2.推进安全培训职能交接,规范“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推行计算机化“教考分离”,严格考核发证管理的做法及经验;
3.贯彻落实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组织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4.加大安全培训资金投入,建设、完善培训基地,改善培训设施和教学环境,提高培训硬件水平方面的好做法;
5.支持、引导小煤矿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强化全员安全培训,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的好经验、好做法;
6.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培训的基础作用,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执行变招工为招生制度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的做法及经验;
7.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强化班组长安全培训,提高班组长安全素质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8.在培训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新突破,改进培训方式,强化实际操作训练,提高培训质量的新举措;
9.强化师资培训,提高专兼职教师素质,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专业化安全培训师资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10?在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中涌现出的贡献突出的个人;
11?各单位认为经验、做法很有创新性,在全国有推广价值的典型。
三、格式要求
经验材料篇幅一般不超过5000字,将文字、图片、表格放入同一个Word文件中,并在材料中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请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陆南、艾娟
联系电话:010-64464464、64464064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