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关于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

2010-03-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监〔2010〕3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0年3月1日7时20分左右,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在基建巷道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共有作业人员77名,经抢救有46人相继升井(其中1人死亡,7人受伤),尚有31人被困井下。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并做好善后工作。张德江副总理立即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到事故现场,听取救援情况汇报,慰问抢险救援人员,并就事故救援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工作。

  骆驼山煤矿属新建矿井,由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该矿于2006年5月开工建设,施工承建单位有中煤能源集团五公司、陕西煤建公司和河南郑州煤建公司3支队伍,由辽宁诚信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这次透水事故,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透水点在16号煤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该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诸多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矿井水害防御能力。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8号),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凡存在奥灰岩岩溶水威胁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组织制定专项的探放水设计并严格实施。

  二、高度重视在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各在建煤矿的建设单位必须对煤矿建设项目实施统一的协调管理,积极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对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全方位监督;施工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开采条件变化较大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方制定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提出修改设计并按规定重新报批;各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三、认真做好矿井水害应急救援工作。各产煤地区相关部门要制订和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升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同时,要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2010〕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狠抓“三项建设”,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分类定级、挂牌督办,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资金和期限,确保整改到位,做到安全生产。

  请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本通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