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安
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0〕33号)安排,决定2010年举办两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依法行政的理论和实践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3.安全监管要点、程序及内容。
4.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及案例分析。
5.事故隐患辨识与重大危险源管理。
6.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及其审查要点。
7.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及使用相关知识。
8.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与方法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1. 第一期。
时间:4月8至28日(4月8日报到)。
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电话:0871-431112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3号。乘车路线:从机场乘52路公交车至昆明站转乘44路公交车到红塔路口下车;从昆明火车站乘44路公交车到红塔路口下车。
2. 第二期。
时间:10月14日至11月3日(10月14日报到)。
地点:四川成都芙蓉饭店(电话:028—6808666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过街楼街99号。乘车路线:从机场乘300路公交车至八宝街站下车往回走至红绿灯右拐,过马路即到;从火车站乘54路公交车至八宝街站下车直走至红绿灯右拐即到。
四、具体事项
1.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于3月28日前将培训报名表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郝红、张庆国,电话:010-64463627,传真:010-64463870)。
2. 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并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由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审核盖章,报到时统一上交。
3.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4. 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用自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