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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09)》的通知[2010]

2010-03-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09)》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为全面总结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信息,推动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09)》。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09)》有关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与协调,有关编辑出版等工作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共同承办。请各单位对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为做好2009年度的征稿工作,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本地区(单位)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综述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机构合署办公的,需提供一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2)本地区(单位)2009年发布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章。

  (3)本地区(单位)2009年发生的10人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提供一篇有关业务工作的综述材料(详见附件1)。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管的有关社团组织提供一篇主要业务工作的综述材料(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推荐一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年鉴的编委和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特约撰稿人。

  有关非煤单位的安全生产的材料、年鉴编委和特约撰稿人登记表(见附件3)请寄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杨乃莲 王玉

  联系电话:(010)64897065(传真)、64954704(传真)

  有关煤矿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材料、年鉴编委和特约撰稿人登记表(见附件3)请寄至国家安监总局信息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煤炭工业出版社《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廖永平 向仁军

  联系电话:(010)84657831、84657892、84657830(传真)

  请将编委和特约撰稿人登记表于2010年3月30日前寄至上述《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辑部。

  年鉴的有关材料请于2010年4月15日前寄至上述《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辑部》。

  附件:1.《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写要求

        2.《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09)》编写目录

        3.《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委和特约撰稿人登记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