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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2010-04-09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3月份,全国建筑业伤亡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4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2人,同比增加5起、21人,分别上升55.6%和41.2%。其中:3月1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境内,由中铁十二局承建的集包第二双线新旗下营隧道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下落不明。

  进入4月份,又发生1起较大建筑施工事故。4月2日,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型压力容器车间探伤房土建施工工地,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发生高支模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近期建筑业较大事故多发,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铁路隧道和拆除等行业(领域)建设工程,且均为坍塌事故,主要暴露出的问题:一是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一些建设工程没有纳入政府行政监管范围,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四是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实,安全操作技能和防护常识缺乏。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操作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装备,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坚决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强化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做好春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隧道施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深基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工序、工段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同时,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协作联动,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依法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尤其要强化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要通过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事故查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及时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要重点做好对上岗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