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机械等行业一季度事故频发的通报
安监总管四〔201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一季度,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工矿商贸事故中所占比例分别高达21.3%和18.4%,特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据统计,一季度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共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00人(见附表),同比分别增加10起、75人,分别上升142.86%、300%。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41人。
通过对一季度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主要反映出以下特点:
一是事故发生的行业比较集中。轻工业6起、死亡36人,同比增加6起、36人;冶金业5起、死亡41人,同比增加1起、26人,分别上升25%、173.3%;建材业4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4起、13人;商贸业2起、死亡10人,起数持平,同比增加4人,上升66.67%。
二是事故发生的区域集中在河北、辽宁、新疆、四川、安徽、贵州、湖南、上海、广西、广东、云南等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中,河北、辽宁各发生了3起(河北省3起事故中有2起为重大事故),湖南、广西各发生了2起。
三是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中毒窒息事故7起,占较大以上事故的41.2%。主要发生在冶金企业改扩建、检维修等有交叉作业的生产过程和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在5起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毒窒息事故中,都存在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进一步扩大的问题。此外,在普遍认为较安全的一些行业领域企业,也发生了多人伤亡的恶性事故,如河北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粉尘爆炸事故,死亡20人;上海月胜废品收购有限公司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死亡6人。
四是都是责任事故。经过对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析,普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操作随意,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问题。由于冶金、机械等行业不属于高危行业,有的又缺乏有力的行业管理,造成这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落实。同时也暴露出某些行业存在地方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一些地方对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潜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认识不足,疏于监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冶金、机械等行业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扭转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针对冶金、机械等行业的事故特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决不允许走过场、应付了事。要把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突出冶金煤气回收使用、检(维)修作业、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高风险作业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要督促本辖区内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二、强化监督,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各地必须切实加强对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监管,查找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理顺监管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实现依法监督。
三、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实现生产作业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和管理程序标准化,从根本上全面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广泛持续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关键岗位、生产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追究责任,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六、积极研究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新问题。针对冶金、机械等行业伤亡事故特点,必须深入研究,总结规律,探索工作思路,谋实策、出实招、讲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在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同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表:2010年一季度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