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煤装〔2010〕7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5月19至20日,在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召开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重要批示精神,讨论研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过硬有效措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提出的“研究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及技术”的要求,学习借鉴南非等国家先进经验,推进我国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技术支撑。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产煤省(区、市)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推广应用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其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灾害严重的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有关煤矿井下救生舱、人员定位系统和矿井通讯等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有关技术支撑机构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以及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和总局政府网站记者到会采访。
与会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5月19至20日,会期2天。5月18日(星期二)报到。
会议地点: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潞安宾馆(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总机:0355-5921282)。
报到地点:山西省长治市益东国际酒店(地址:长治市西一环路北段15号,总机:0355-5555106,联系人手机:13835535000)。
四、其他它事项
1.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通知出席会议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设在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辖区内出席会议的有关煤矿企业按要求派员参加会议。
2. 请各试点煤矿企业、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0〕9号)要求,准备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以及建立和完善煤矿监测监控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工作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2),并于5月12日(星期三)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电子信箱:chendk@chinasafety.gov.cn。
3.会议将安排部分救生舱、人员定位系统、矿井通讯系统等生产企业展示新产品,请有关单位做好产品展示和会议交流准备(具体事宜由安标国家中心通知相关单位)。
4.请参加会议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参加会议,并于5月14日(星期五)12:00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东科,010-64463954、64464154(传真)
5.会议报到当日(5月18日全天),分别在太原火车站、太原机场和长治机场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与潞安矿业(集团)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元保,13903556993,0355-5921972(传真)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