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典型经验材料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0〕12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期将召开一次全国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座谈会。根据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向各单位征集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典型经验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方式
主要征集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在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单位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先进经验的同时,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总结、推荐辖区内煤矿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先进经验,经严格审查把关后,于6月15日前将典型经验材料电子版发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有关中央企业请直接上报)。
联系人:赵葆青、徐伟伟
电话及传真:010-64464296
二、内容要求
经验材料力求主题明确、经验典型、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标题可自拟;应突出本地区、本企业的特点,重点围绕煤矿职业健康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煤矿职业危害源头治理先进经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创新与先进技术的应用、煤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
三、格式要求
篇幅一般不超过5000字,正文与图表放入同一Word文件中,并请在材料中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