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2010〕22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按照《2010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煤安监办〔2010〕9号)的安排,国家煤矿安监局于7月下旬听取了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汇报,对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现将《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