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应指信息〔2010〕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于2010年12月3日—4日,在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经验,讨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讯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地方政府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标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补偿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奖励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研究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告、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资源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部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讯员,经验交流单位代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参加单位及代表名额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
12月3日—4日,会期2天。12月2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锦华酒店,南宁市东葛路1号。
联系人:王红鹅
电话:0771-2088500,手机:13977113658。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于11月29日前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
联系人:张明
电话:010-64463924(带传真)
2.接站安排。会议在机场和火车站安排接站,接站联系人及电话:何平,0771-2299337,13377113622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