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有关资料的函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0〕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总结、交流全国及各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工作部署,中国安全生产报将开设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专栏,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结合实际和具体事例,突出重点,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规划实施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方面发挥的指导与促进作用,重点总结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总体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联系人及电话:张广泉,010-64463967、13910651253
电子邮箱:zgq001962@126.com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