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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各中央企业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2011]

2011-01-14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应指综合〔2011〕2号

  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为即将召开的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做好准备,请你们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总结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含下属企业,下同)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企业和地方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及应急投入情况,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情况及应急培训、演练和宣教工作情况,其他要说明的重要工作。

  二、“十一五”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差距及原因。

  三、“十二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的初步情况。

  四、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对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的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孙宇昊,010-64463607(带传真)

  电子邮箱:sunyh@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