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填报企业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函〔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国企业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摸底调查。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填报附表(统计表式样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统一汇总后,于3月31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人:张瑞华;联系电话:010-64463978〈带传真〉;电子邮箱:aptj@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